國際空運中的主單和分單,是航空貨運代理業務里兩個核心的運輸單據,二者的簽發主體、適用場景、法律效力以及流轉流程都有明顯區別。接下來,百運網將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簽發主體不同主單的全稱是航空貨運主運單,它是由實際承運的航空公司直接簽發的運輸單據。主單的抬頭會標注航空公司的名稱、標志和主單編號,代表著航空公司與貨物運輸相關方的正式運輸契約。分單的全稱是航空貨運分運單,它是由航空貨運代理公司簽發的運輸單據。分單的抬頭是貨運代理公司的信息,與實際航空公司沒有直接關聯,是貨運代理和其客戶之間的運輸契約憑證。
服務對象與契約關系不同主單對應的契約關系,是航空公司和航空貨運代理公司之間的運輸合同。在實際業務中,貨運代理會整合多個客戶的貨物,集中向航空公司訂艙,此時航空公司面向的簽約方是貨運代理,主單就是二者權利義務的依據。分單對應的契約關系,是 ** 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和實際發貨人(客戶)** 之間的運輸合同。發貨人將貨物交給貨運代理后,貨運代理會為每個客戶單獨出具分單,發貨人憑借分單可以向貨運代理查詢貨物狀態、主張運輸相關的權利。

貨物運輸與流轉中的作用不同主單是航空公司接收貨物、安排運輸的核心依據,會伴隨貨物全程流轉,航空公司的各操作環節(如倉儲、裝機、中轉、卸機)都會以主單信息為準,同時主單也是航空公司與貨運代理進行運費結算的憑證。分單則是貨運代理向客戶交付的收貨憑證和提貨依據的參考。對于直接對接貨運代理的發貨人來說,手中持有的是分單,而非主單;在目的港,收貨人通常需要憑借分單,到當地的貨運代理分支機構或合作代理處換取主單,再憑主單向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提取貨物。
適用場景不同主單適用于航空公司與貨運代理之間的貨物交接,只要是通過貨運代理訂艙的貨物,航空公司都會簽發主單,且一批集中訂艙的貨物通常只會對應一份主單。分單適用于貨運代理與多個發貨人、收貨人之間的貨物拆分。當貨運代理整合了多個不同發貨人的貨物,拼成一票向航空公司訂艙時,就需要為每個發貨人單獨簽發分單,明確每一票貨物的具體信息,這種場景在跨境電商拼貨、多客戶零散貨物集中運輸中非常常見。
法律效力與責任歸屬不同主單的法律效力約束的是航空公司和貨運代理,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丟失、損壞等問題,貨運代理可依據主單向航空公司追責。分單的法律效力約束的是貨運代理和客戶,若客戶的貨物出現運輸問題,需要先憑分單向貨運代理主張權利,再由貨運代理憑借主單向航空公司追責,客戶不能直接拿著分單向航空公司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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