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2024年8號貿易部長令 (Permendag 8/2024) 緊急出臺并立即生效,此舉是對2023年36號貿易部長令 (Permendag 36/2023) 的頒布導致的印尼各港口大量集裝箱滯留的補救。以下是新政實施后的進口化妝品產品清關要求:
2024年3月10日前,根據2021年20號貿易部長令和2022年25號貿易部長令中的進口政策和規定,清關文件要求為:進口監裝報告(LS)、進口報關單(SKI)。
2024年3月10日—5月17日(滯留貨物)期間根據Permendag 8/2024,清關文件要求為:進口許可證 (PI) (不需要)、進口監裝報告 (LS) 、進口報關單 (SKI) ;附錄 I 和附錄 II 中列出的貨物類型(包括化妝品、136 HS電子產品、傳統藥品,37 HS鞋履,等等),僅要求進口監裝報告 (LS) 即可清關。
2024年5月17日后,根據Permendag 8/2024的進口政策和規定,清關文件要求為:進口監裝報告 (LS)、進口報關單 (SKI)。在Permendag 8/2024出臺后,2024年3月10日后抵達印尼港口的化妝品,可免于提交進口許可證 (PI),僅需提交進口監裝報告 (LS) 和進口報關單 (SKI),便可辦理清關手續。對于出口印尼的化妝品企業來說,是個利好消息。請注意兩份文件需要在貨物抵達印尼港口前辦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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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于互聯網:印尼更新進口化妝品產品清關要求(出口印尼的跨境賣家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