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發布委員會授權法規草案對(EC)No 1272/2008進行了修訂。該草案通過修訂《物質和混合物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CLP法規附件VI第3部分表3,為32種物質或物質組的統一分類和標簽引入新的和修訂的條目。
《物質和混合物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CLP)建立具有統一分類和標簽要素的全歐盟物質清單。根據(EC)No 1272/2008第37條(5),當分類和標簽的統一被認為適當時,委員會被授權迅速將物質添加到附件VI第3部分表3中。根據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風險評估委員會(RAC)的意見,并考慮到成員國和利益相關方的反饋,引入或更新某些物質的統一分類和標簽,并據此修訂(EC)No 1272/2008附件VI第3部分表3被認為是合理的。但未立即要求遵守新的或更新的統一分類,因為供應商需要足夠的時間來調整物質和混合物的標簽和包裝以反映這些變化,并按照先前的監管要求銷售現有庫存。
這一調整期對于供應商來說也是必要的,以便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持續遵守因本法規引入的變化而受到影響的其他法律義務。然而,應允許供應商在本法規正式適用日期之前自愿采用新的或更新的統一分類,并據此調整標簽和包裝。
以上便是本期百運網為您分享的全部內容,若您還有任何國際物流方面的服務需求,請咨詢百運網專業的國際物流顧問。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國際物流出口歐盟國家請注意(內附歐盟物質和混合物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