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增加征收消費稅的商品類型,從包裝含糖飲料(MBDK)、塑料到即食食品。
最新的是關于2023年第17號健康法實施條例的2024年第28 號政府條例(PP)中規定的即食加工食品。該法第194條規定,為了控制糖、鹽和脂肪的消費,中央政府可以對加工食品(包括成品食品)征收消費稅,這些食品被視為超過日常消費需求。
DJBC技術和設施總監也提到了計劃征收消費稅的商品類型,即音樂會門票、快餐、紙巾、味精、巖石煤和洗滌劑。
不過DJBC通訊和服務用戶指導總監強調,所有這些類型的商品都只是建議,還沒有進行過研究。到目前為止,只有三類商品需要繳納消費稅,即乙醇、含乙醇的飲料和煙草制品,這意味著征稅對象還沒有新的添加。
以下是計劃征收消費稅的完整商品清單:
包裝甜味飲料(MDBK)、塑料、加工食品、即食食品、音樂會門票、洗滌劑、味精(MSG)、煤炭、紙巾、智能手機(Smart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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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于互聯網:印尼計劃征收消費稅的十項商品(印尼政府擬擴大消費稅征收商品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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