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通過”“查驗無異常”“放行”……隨著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通關管理系統一系列流程提示的完成,大譽(寧波)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以跨境電商零售出口退貨模式申報的1票出口退貨商品日前在天津機場海關順利通關。這是今年8月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跨關區退貨試運行啟動以來,天津口岸首批成功退運進境的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標志著該口岸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通道的成功打通。
無獨有偶。日前,當載有一批適配器、散熱風扇、點鈔機等設備及配件的跨境電商出口商品的集裝箱車輛緩緩駛入煙臺綜合保稅區跨境電商監管中心,經煙臺海關現場查驗確認為“原狀退運進境”后準予進境后,山東省首單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跨關區退貨業務宣告完成。此前,這批商品經由深圳口岸出口。
上述兩起業務中使用的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跨關區退貨模式,是指已零售出口的商品在退貨時可不經原出口海關,轉由其他海關退運入境的貿易形式。該業務的開展,改變了跨境電商零售出口退貨只能由原口岸退回的現狀,為企業靈活選擇更加經濟、便利的退貨通道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基礎保障。此前,傳統跨境電商退貨渠道是先以境外為集貨地,再集中辦理退運入境手續。由于高昂的物流運輸和時間成本,部分企業只能選擇僅將少量貨值高的商品退回國內,造成極大資源浪費,也讓電商行業背負了沉重的經濟成本。
“去年,區內跨境電商監管中心出口訂單量超過了1200萬單,今年預計將突破1800萬單。”煙臺綜合保稅區保運通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戰肖斌告訴記者,跨境電商出口訂單量的快速增長使得企業開展退貨業務的需求越來越迫切——按照退貨量占出口量1%的行業通例來計算,也可以想見退貨量是如何巨大。
“出口退運物流能否順利開展是影響跨境電商出口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問題。” 天津順豐速遞有限公司天津機場口岸關務經理宋建洲的一番話,道出來跨境電商零售出口異地退貨業務模式對于突破電商零售出口業務瓶頸的意義。
2020年3月,海關總署全面推廣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監管措施,企業可向海關申請開展跨境電商零售出口、特殊區域出口、出口海外倉商品的退貨業務,對促進貿易便利化、便利跨境電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跨境電商業務快速發展,部分企業對跨境電商跨關區退貨業務有較大需求,今年8月,青島、天津等十個直屬海關被確定為跨境電商跨關區退貨監管業務試點。
為此,青島海關聯合相關部門制定退貨監管方案,指導海關監管場所實施改造,設置退貨商品存放專區,完成監管系統功能測試,確保跨關區數據申報、審單、查驗及后續處置等環節順利進行。天津海關建立了關企溝通機制,由專人一對一輔導企業做好數據對接。同時強化退貨監管,加大對退貨原因、記錄等材料審核力度,確保企業用足政策紅利,促進跨境電商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
以天津口岸首票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商品為例,該商品由日本個人買家通過電商平臺購買后,國內發貨方在南方某海關申報出口并將商品發往日本的。后因買家需求變更,申請退貨。在商品退運入境的過程中,發貨方基于航線及成本考慮,決定不經原出口口岸退回,改由天津口岸辦理退運入境手續。“跨關區退貨不僅為海關退貨業務監管積累了經驗,更為跨境電商出口企業打通了退貨服務‘最后一公里’,補齊了跨境電商全產業鏈條。”青島海關口岸監管處副處長李京說。
“開展跨關區退貨極大減少了運輸時間和物流成本,為我們后續推出零售出口商品的‘7天無理由退貨’創造了條件。”據杭州菜鳥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出口業務關務經理昊添介紹,解決了跨境電商出口“退貨難”這一后顧之憂,使得電商企業能夠建立配套的售后服務體系,形成完整產業鏈條,實現更多增值服務。不僅助力跨境電商企業更好地“賣向”全球,也有助于促進貿易規范化,提升企業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拓展本土產品海外營銷渠道。
來源:中國貿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