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由商業貿促會組織制定的兩項“直播+”系列標準,已通過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www.ttbz.org.cn)正式對外公開征求意見。
近年來,網絡直播的飛速發展,催生了一大批網紅主播開展直播帶貨,該領域的從業人員缺口巨大。2020年6月2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統計局辦公室聯合發布在“互聯網營銷師”(《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年版)》中職業分類代碼為4-01-02-07))職業下增設“直播銷售員”新工種。從此,從事直播銷售相關工作的人員有了正式的職業稱謂,意味著該行業已經存在一定規模的從業人員,具有相對獨立成熟的職業技能,得到了國家和社會的認可。由于是新職業,尚未出臺與之相關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根據國家有關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制度改革的要求,為規范從業者的從業行為,引導職業教育培訓的方向,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提供依據,商業貿促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18年版)》,牽頭組織起草了《直播銷售人員職業能力要求》團體標準。該標準以“職業活動為導向、職業技能為核心”為指導思想,對直播銷售人員的職業活動內容進行了規范細致描述,對各等級從業者的技能要求進行了明確規定。以期能夠給直播銷售從業人員的技能提升和職業晉升提供參考、借鑒。
此外,在線直播會議培訓及網絡直播迅猛發展,為企業復工復產、激活消費市場、助力經濟增長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直播培訓流程不暢、異常狀況頻發及直播平臺責任落實不到位、直播講師資質不足等問題。為了進一步規范直播培訓活動,商業貿促會于今年4月立項了《直播培訓指南》團體標準,旨在通過規范直播培訓的基本原則、基本要求、服務流程、異常情況處理及培訓評價與改進等,為直播培訓活動的合理、有序、順利開展提供借鑒。
據悉,此次“直播+”系列團體標準擬于8月底召開審定會,并適時發布。
來源:中國貿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