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空運貨物滯留機場是全鏈路操作中的高頻問題,滯留時長從數小時到數周不等,核心源于清關合規、貨站操作、物流銜接、主體溝通四大類問題,且多為可提前規避、事中快速解決的可控因素。針對不同滯留原因,對應有明確的排查、處理方法,同時做好事前風控能從根本上減少滯留概率。接下來,百運網將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貨物滯留機場的四大核心原因(附典型場景)
(一)清關合規問題:最主要滯留原因,占比超 60%
清關是貨物入境的核心環節,任何單證、申報、資質的不合規,都會直接導致海關扣貨查驗,也是滯留最久、處理最復雜的情況。
申報信息不符 / 虛假申報:申報貨值、品名、數量、HS 編碼與實際貨物不一致,如低報貨值避稅、品名籠統(如 “日用品” 代替具體 “水杯 / 毛巾”)、HS 編碼歸類錯誤導致稅率 / 監管條件不符;
單證缺失 / 不完整:缺少原產地證、熏蒸證、質檢證、3C 認證、FDA 注冊等目的國強制要求的單證,或提單、發票、裝箱單信息不一致(如提單收發貨人、貨描與清關文件沖突);

關稅 / 稅費未及時繳納:未在海關規定時限內支付關稅、增值稅、消費稅等,或未完成稅金代繳手續,貨物被暫扣;
海關布控查驗:隨機查驗、高風險品類(電子產品、化妝品、食品)專項查驗,或因申報異常觸發人工查驗,查驗流程未完成前貨物無法提離;
收件人資質問題:目的國收件人無進口權、未完成海關備案,或個人收件人超出免稅額度 / 品類限制(如跨境電商小包超量、禁運品申報)。
(二)貨站操作與機場運力問題:短期滯留主因,多為流程擁堵
機場貨站、航司的操作效率和運力匹配度,會直接導致貨物在倉積壓,這類滯留多為短期,但旺季易放大影響。
貨站擁堵 / 操作能力不足:節假日、電商大促期貨量暴增,貨站倉儲、裝卸、拆板、理貨人力 / 設備飽和,貨物排隊等待處理;
航班銜接失敗 / 改配無艙位:中轉貨物錯過原定銜接航班,后續航班無空余艙位,貨物被迫在中轉樞紐倉積壓;
航司 / 貨站操作失誤:貨物貼錯標簽、分撥錯誤,導致錯運至其他倉位 / 航站樓,或理貨時遺漏、掃描信息錄入延遲;
機場臨時管控:機場因罷工、天氣、疫情、安保升級實施臨時管控,貨站暫停操作,貨物無法正常流轉。
(三)物流主體溝通與銜接問題:人為因素導致的滯留,易被忽視
貨代、航司、清關行、收件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不及時、職責劃分不清晰,會讓小問題演變成長期滯留。
信息傳遞延遲:航司到貨通知未及時發送給清關行 / 收件人,導致清關手續啟動滯后;貨代未及時同步貨物查驗信息、稅金金額給客戶;
主體配合不到位:收件人未及時提供清關所需資料(如身份證、進口備案號)、未確認稅金支付,或清關行未及時跟進查驗進度;
貨代 / 清關行專業度不足:對目的國清關規則不熟悉,未提前提醒客戶準備單證,或查驗時無法快速配合海關提供補充資料。
(四)貨物本身與監管限制問題:硬性條件不滿足,直接扣貨
貨物本身不符合目的國監管要求,或存在禁運、限運情況,會被海關直接暫扣,甚至面臨退運 / 銷毀。
含禁運 / 限運品:貨物夾帶目的國禁運品(如易燃易爆品、動植物制品、侵權商品),或限運品未取得相關許可(如藥品、保健品、化妝品未完成備案);
貨物包裝 / 標識不合格:包裝破損、無防潮 / 防壓措施導致貨物損壞,或無目的國語言標識(如食品無外文配料表、電子產品無 3C 標識);
知識產權問題:貨物涉嫌商標、專利侵權,被品牌方投訴或海關查到,暫扣等待侵權認定。
二、不同滯留原因的針對性解決辦法(事中快速處理,按優先級排序)
貨物滯留后,核心原則是先快速排查原因,再明確責任主體,最后針對性處理,避免盲目等待,以下是分場景的具體解決步驟:
(一)清關合規問題:核心是 “補資料、改申報、配合查驗、繳稅金”
申報信息不符:立即與清關行溝通,向海關提交真實的貨物證明資料(如采購合同、付款憑證、產品說明書),申請修改申報信息,若涉及低報貨值,主動補報并繳納差額稅金及滯納金,爭取海關從輕處理;
單證缺失:第一時間補齊目的國強制要求的單證,若無法快速取得原件,可先提供電子版掃描件申請海關暫存,原件后續補寄;若為 3C 認證、FDA 注冊等長期備案類單證,可申請免 3C 認證(僅限特定用途)或委托有資質的清關行辦理臨時備案;
稅費未繳納:確認稅金金額后,督促收件人或貨代及時繳納(可選擇代繳、線上支付等方式),繳納后憑完稅證明向海關申請放行;
海關查驗:配合清關行及時提供海關要求的補充資料(如產品成分檢測報告、原產地證明),若為現場查驗,安排清關行專人到場配合,加快查驗流程;若查驗發現貨物與申報一致,查驗完成后 1-3 個工作日內即可放行;
收件人資質問題:個人收件人超額度的,可申請分票清關或補繳稅金;無進口權的收件人,可委托目的國有資質的進口代理公司代為清關,快速完成備案手續。
(二)貨站操作與機場運力問題:核心是 “催進度、協調資源、改配航班”
貨站擁堵 / 操作延遲:讓貨代對接航司 / 貨站工作人員,申請貨物優先處理(可支付加急費),實時跟進貨物理貨、掃描進度,確認貨物上架時間;
航班銜接失敗 / 改配無艙位:督促貨代與航司協商,優先安排最近的航班補倉,若樞紐機場無艙位,可申請更改中轉路線,避開擁堵樞紐,直飛目的港;
操作失誤 / 信息錄入延遲:讓貨代向航司 / 貨站提交貨物提單、裝箱單,申請核對貨物信息,更正標簽 / 掃描信息,要求對方加急處理,避免遺漏;
機場臨時管控:實時關注機場管控通知,與貨代 / 航司保持溝通,管控解除后第一時間申請貨物優先流轉,若管控時間較長,可申請將貨物暫存至機場外保稅倉,避免產生高額滯倉費。
(三)溝通與銜接問題:核心是 “建立快速溝通通道,明確責任與時限”
信息傳遞延遲:立即確認貨物最新狀態(向貨代索要貨物跟蹤號、機場倉單信息),讓貨代同步航司到貨通知、清關行同步海關查驗要求,建立 “貨代 – 清關行 – 收件人” 三方溝通群,實時同步信息;
主體配合不到位:督促收件人在 1-2 個工作日內提供清關所需資料,明確稅金支付時限;若收件人失聯,貨代 / 發件人可暫代墊付稅金(后續向收件人追償),避免因拖延導致滯留時間延長;
專業度不足:立即更換有目的國清關資質、經驗豐富的清關行,由新清關行對接海關,快速補充資料、跟進處理進度。
(四)貨物本身與監管限制問題:核心是 “辨明是否可補救,無法補救則及時退運 / 銷毀”
含禁運 / 限運品:若為輕微限運品且可補辦許可,立即委托清關行辦理相關許可;若為禁運品或無法補辦許可,向海關申請貨物退運(需繳納退運手續費、滯倉費),或按海關要求銷毀(避免產生高額倉儲費);
包裝 / 標識不合格:若目的港可現場整改,安排清關行委托當地服務商整改包裝、補充標識;若無法現場整改,申請退運至起運港整改后重新發貨;
知識產權問題:若為合法授權產品,立即向海關提交商標 / 專利授權證明,申請放行;若涉嫌侵權且無法提供證明,按海關要求退運或銷毀,避免面臨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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