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發布重要消息,正式公布了經快遞渠道進口低值貨物的增值稅征稅指引,自2月18日起,越南取消對通過快遞進口的低價值商品的增值稅豁免政策。
價值低于100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288元)的商品通過快遞進口可享受免稅待遇。但隨著越南財政部新規的實施,這一情況成為歷史。根據越南政府規定,自2月18日起,所有經越南海關的進口商品訂單,將依據不同商品類別征收8%或10%的增值稅(VAT),低值商品不再有免稅特權。
具體到征稅操作層面,對于通過空運、海運國際快遞業務進口的低值貨物,承運企業需按現行規定在VNACCS系統上進行申報(低值進口申報—MIC申報),并計算增值稅應稅額,同時在財政部2019年第56號通知附錄2的對應表格中,分別準確填寫“海關總價值”“增值稅稅率”“增值稅金額”欄。而通過公路、鐵路國際快遞業務進口的此類貨物,承運企業應按照財政部2015年38號通知的HQ/2015/NK附表報關。在表格第18欄,要填寫有代表性貨物的名稱和HYS隨附文件編號(貨物明細申報單—承運企業根據2023年第6110號公函隨附貨物明細表進行增值稅計稅);在表格第29欄,“計稅價值”為“海關總價值”,“稅率%/稅額”為“規定的增值稅稅額”,“稅款”為“按增值稅稅額繳納的稅款總額”。此外,對于適用5%、8%、10%增值稅率和不適用增值稅的貨物,企業需按對應的合并后稅額填報進口貨物申報單。
從國際趨勢看,全球多個國家如歐盟、澳大利亞、英國、新加坡、泰國等,近年來紛紛取消小額商品免稅政策,越南這次是順應國際稅收潮流,避免成為低價商品的“傾銷地”。從國內角度出發,一方面,越南于2024年11月通過的《增值稅法》明確了對跨境電商征稅的方向,此次政策調整是該法實施的前奏,有助于完善國內稅收法律體系;另一方面,據越南財政部數據顯示,2024年通過快遞進口的小額商品總額達27.7萬億越南盾,免稅政策致使國家稅收大量流失,取消免稅后,預計每年可新增2.7萬億越南盾的增值稅收入,這對近年經濟增速放緩、財政壓力增大的越南來說,是重要的開源之舉。同時,征稅政策能有效保護本土產業,由于此前進口小額商品免稅,與需繳納增值稅的越南本土同類商品存在價格差,造成“不公平競爭”,且小額商品數量龐大,占據越南電商市場較大份額,如今征稅可抑制這類商品流入,保護本土企業市場份額。
不過,新政策的實施也面臨一些挑戰。對于企業和消費者而言,自2月18日起,低值快遞商品不再享受增值稅豁免,必須按現行增值稅法規納稅,這無疑增加了企業運營成本和消費者購買成本。在系統升級期間,海關申報人員需在紙質報關單和貨物明細清單上申報補充信息,以完成增值稅的申報和繳納,這增加了操作難度和工作量。海關機構在系統完全升級前,需人工核對、確認納稅義務是否完成,這大大增加了工作人員的工作量,也使得稅收數據的管理和跟蹤變得更具挑戰性。為應對這些挑戰,越南海關總局已指示相關單位制定最高效的增值稅征收流程,并計劃利用遠程海關申報系統對通過快遞服務寄送的進出口貨物進行海關手續辦理,同時請求財政部為省市海關部門以及提供國際快遞服務的企業發布實施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