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外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的決策部署,實施好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商務部修訂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暫行辦法》。
8月31日的商務部專題新聞發布會透露,新的《投訴辦法》頒布實施是我國加快邁向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一步。
商務部外資司司長宗長青說,通過完善外商投訴工作機制和制度,及時推動解決外國投資者反映的突出問題,將更加有利于促進中國政府與外國投資者之間形成良性互動的關系,更好地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穩定外商投資預期和信心,進而助推我國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形成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新聞發布會期間,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蔣成華介紹說,去年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高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取代了原有的外資三法成為新的外資基礎性法律;去年12月,國務院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進一步細化了外商投資法確立的有關法律制度。
“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加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保護是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最大亮點。” 蔣成華說,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主要從兩個層面來強化投資保護的法律制度:一是規定了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享有的各項實體權利,二是完善了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救濟途徑。
記者了解到,外商投資法去年出臺后,外界關心這部法律難以有效落地。此次商務部出臺《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就是要回應各方面的關切,完善操作層面的具體規則,保障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在投資保護方面的有關制度能夠落到實處。
蔣成華表示,此次商務部出臺《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在2006年制定的《商務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暫行辦法》基礎上,按照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了投訴工作制度,主要有四個方面的亮點:
一是投訴事項范圍更加全面。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可以向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構提出的事項包括兩大類,一是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申請投訴工作機構協調解決;二是可以向投訴工作機構反映投資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建議完善有關政策措施。
二是投訴工作機制更加健全。在中央層面,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部級聯席會議制度,商務部負責處理涉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投訴事項,以及在全國范圍內或者國際上有重大影響的投訴事項,商務部設立全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具體負責處理。
三是投訴工作規則更加清晰。為了便利投訴人進行投訴,《辦法》對投訴的提出、受理、處理方式、處理時限、處理結果異議等方面的工作規則作了清晰的規定。《辦法》要求,投訴工作機構應當與投訴人和被投訴人進行充分溝通,根據投訴事項的不同情況采取相關方式進行協調處理,積極推動投訴事項的妥善解決。
四是權益保護制度更加有力。《辦法》高度重視投訴處理過程中投訴人的權益保護問題,全面強化了投訴處理過程中對投訴人權益的保護。
來源:中國貿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