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到肯尼亞的所有產品都需要經過檢測認證機構辦理的肯尼亞PVOC清關認證及《產品符合證書》(COC,即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方可向肯尼亞海關辦理清關手續。那么肯尼亞清關有什么要求呢?
肯尼亞清關要求:
1、清關文件要求:
1)裝貨前檢驗證書(PVOC)
依據《肯尼亞標準法令》第496章(Standards Act Cap 496,laws of Kenya)和2005年7月發布的《第78號進口產品質量法令》(Quality Imports Order No.78),為確保進口產品的質量,為肯尼亞消費者提供安全、健康、環境等方面的保護,肯尼亞標準局(KEBS)于2005年9月29日開始實施出口前標準符合驗證計劃(PVOC)。PVOC目錄內的產品必須在出貨前獲得符合證書(COC),到港時提供給肯尼亞海關,否則將無法入境。如果沒有COC特殊情況下可由KEBS決定對該批貨物實施檢驗,并處以罰款。另外在申請PVOC驗證之前需要進口商在肯尼亞申請IDF(IMPORT DECLARATION FORM)即進口許可證。國內出口商根據IDF號向驗貨公司申請檢驗。
—插播—-根據KEBS最新通知,即日起停止肯尼亞目的港檢驗,建議2022年7月1號及以后開船的貨主,選擇國內做COC,目的港local COC的官方費用即從CIF*0.6%回升至CIF*5%
2)商業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
5)進口報關單(IDF Form C-61)
6)海關價值申報表(Form C-52)
7)商檢證書(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8)如需審批的,需要進口許可證明。
須獲批準才能進口的商品包括:郵資蓋印機、捕獵器、未鍛軋的珍貴金屬或寶石、武器和彈藥、破壞臭氧層的物質、轉基因產品、骨頭、角、象牙等。
2、進口到肯尼亞的所有快件,如果電子運單上的申報價值或者預清關申報價值與發票上的申報價值不一致,海關將會采用運單申報價值作為征稅基礎。
此類差異可能是由于客戶書寫錯誤或者手工修改打印運單申報價格,從而導致運單與發票上的申報價值不一致。
如因上述原因導致運單與發票申報價格不一致,無論發票顯示的申報價值是否正確,海關單據都會采用首次創建運單填寫的申報價值并將其作為征稅的基礎,即使運單申報價值是錯誤的。
因為肯尼亞海關采用運單申報價值和預清關申報價值作為申報價值,如果運單申報價值高于發票價值,進口商(貿易術語是DTP的情況下則為發件人)需要負擔更高的關稅以及增值稅。如果運單申報價值低報,海關則認定此類行為為誤報,將會處以罰款。
3、肯尼亞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進口的,禁止進口的物品包括:偽造貨幣的紙幣或硬幣,不雅或淫穢物品,未經適當授權的印有肯尼亞國徽標記或少尉徽章的文章,麻醉藥品,危險廢物,所有含汞的肥皂和化妝品,輕型商用車和乘用車使用過的廢舊輪胎,和各類冒牌貨品。
4、肯尼亞政府規定凡對肯尼亞出口貨物均需在肯尼亞的保險公司投保。不接受CIF條款。
5、2022年7月1日起,東非共同體正式實行第四檔35%的共同對外關稅(Common External Tariff,CET)的決定,計劃納入的商品包括:
乳制品、肉產品、谷物、食用油、飲料和酒類、食糖及糖果、水果、堅果、咖啡、茶葉、鮮花、調味品、家具、皮革品、棉紡織品、服裝、鋼鐵產品和陶瓷產品等。
目前,東共體共同對外關稅(CET)稅率分三檔,終端消費品25%、中間產品10%、原材料和資本貨物0%。初衷是保護本地制造業免受廉價進口的競爭。
以上關于肯尼亞清關的要求就為大家分享到這里,因不同國家海關有不同的進口要求不定時調整,建議寄件人在貨件出口前先與當地收件人咨詢了解確認,以確保貨件能正常中轉,清關及派送。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肯尼亞清關有什么要求?(2024肯尼亞清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