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目的港棄貨會給發貨人帶來高額滯港費、貨物處理費甚至法律糾紛,防范該風險需從事前客戶資質核驗、事中運輸管控、事后應急處置三個階段構建全流程防控體系。接下來,百運網將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事前防控:從源頭篩選客戶,鎖定履約能力
嚴格核查客戶資質與信用
合作前需全面核驗客戶的企業注冊信息、行業資質、過往貿易記錄,可通過第三方征信機構(如鄧白氏)查詢其信用評級,或要求客戶提供銀行資信證明、過往履約憑證(如之前的收貨回執、付款水單)。對于新客戶或中小客戶,優先選擇預付全款或預付 70% 以上定金的結算方式,尾款需在貨物到港前結清;對于長期合作的大客戶,可簽訂長期協議并設定信用額度,同時約定超額度訂單需追加保證金,避免因客戶資金鏈斷裂導致棄貨。
明確貿易條款與棄貨責任
簽訂貿易合同時,需清晰界定目的港棄貨的責任歸屬和違約金標準,例如約定 “收貨人未在貨物到港后 7 天內完成提貨,需按貨值的日 0.5% 支付違約金,且發貨人有權處置貨物”;同時優先選擇CIF/CNF等發貨人掌控物流權的貿易術語,避免采用 EXW(工廠交貨)等完全由收貨人掌控物流的條款,保留對貨物的控制權。此外,需在合同中明確貨物到港后的通知義務和提貨時限,減少客戶以 “未收到通知” 為由拖延提貨的借口。
評估目的國政策與市場風險
提前調研目的國的貿易政策、關稅波動、市場行情,若目的國存在反傾銷稅加征、進口政策突變(如限制某類商品進口)或目標貨物市場價格暴跌,需暫緩大批量發貨,或拆分訂單分批運輸,降低因政策或市場風險導致客戶主動棄貨的概率。例如,若獲悉某國將對家電產品加征 50% 關稅,可提前與客戶協商調整報價或延遲發貨,避免客戶因成本陡增而棄貨。
事中管控:全程跟蹤貨物狀態,提前干預風險
實時同步貨物動態,強化客戶提貨提醒
貨物裝船后,及時向客戶發送提單、預計到港時間等信息,在貨物到港前 7 天、到港當天、到港后 3 天分三次向客戶發送提貨提醒,同時留存書面通知憑證(如郵件、短信回執)。若客戶出現提貨延遲(如超過免費堆存期仍未提柜),立即啟動溝通機制,了解其延遲原因:若是資金問題,可協商分期支付尾款;若是清關問題,可協助對接專業清關行解決,避免問題惡化導致棄貨。
保留貨物控制權,設置物流風控節點
發貨時優先選擇可轉讓提單或電放提單(需全款到賬后再電放),避免提前將正本提單交付給客戶,確保在尾款未結清前掌握貨物所有權。同時,可與貨代約定 “目的港貨物滯留超 5 天需第一時間通知發貨人”,并設置 “未結清尾款不得放貨” 的風控指令,防止貨代違規放貨。對于高價值貨物,可在運輸合同中約定 “目的港暫存權”,即貨物到港后先存入貨代合作倉庫,待客戶結清費用后再安排提柜,減少直接進入碼頭堆場產生高額滯港費的風險。
動態監測客戶履約信號
密切關注客戶的付款進度、溝通態度等履約信號,若出現尾款拖延、回復不及時、拒絕溝通等異常情況,立即暫停后續訂單發貨,并啟動應急預案:如聯系目的港代理確認貨物狀態,提前核算滯港費和貨物處置成本,同時尋找備用買家,為可能的棄貨做準備。
事后處置:降低損失,完善風險兜底
快速處置貨物,減少額外費用
若確認客戶棄貨,需在目的港免費堆存期內(通常 3-7 天)啟動貨物處置流程,優先選擇轉賣當地客戶(可通過目的港代理、行業協會對接潛在買家,折扣出售以回籠資金);若無合適買家,可選擇退運(需提前辦理退運報關手續,部分國家對退運貨物有嚴格限制,需提前確認政策);若貨物價值低、退運成本高,可選擇當地銷毀(需取得當地環保部門許可,避免違法處置)。處置過程中需優先結清碼頭滯港費、倉儲費,避免產生更多滯納金。
啟動法律追償與保險理賠
若合同中約定了棄貨違約金,可向客戶發起法律追償,通過當地律師事務所發送律師函,或依據貿易協定申請仲裁;若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如中國信保的相關險種),可及時提交客戶棄貨證明、貿易合同、費用憑證等材料申請理賠,彌補貨款和處置費用損失。同時,將棄貨客戶列入黑名單,終止后續所有合作,避免再次產生風險。
復盤優化防控機制
針對棄貨案例,梳理風險漏洞(如客戶資質核驗不充分、結算方式不合理、目的國政策調研不足等),優化客戶準入標準和結算流程:例如提高新客戶的定金比例、對高風險國家航線強制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建立目的國政策動態監測機制,提升后續業務的風險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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