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5日聯合發布公告,提出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
商務部網站25日發布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公告指出,加強非醫用口罩出口質量監管。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應當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同時,進一步規范醫療物資出口秩序。自4月26日起,產品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書面聲明,承諾產品符合進口國(地區)質量標準和安全要求。
責任編輯:葛巖
來源:中國貿易新聞網
正文完